问题 | 合同法关于借款合同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法已经失效。
借款合同成立的要件是: 双方对借款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需要采用书面的形式,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法律的其他规定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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