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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钱不还去法院要什么资料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若您需向被告追讨债务且其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时,您务必准备好以下六类关键性证据资料:
首先是当事人的陈述,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关于借款事实的详细描述,包括借款发生的具体日期、地点、借款金额以及还款期限等信息;
其次是书证,其中包括借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手机短信及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的证据,这些都能有力地证明借款关系的确立及其借款金额的准确性;
再者是电子数据,如果您是通过诸如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渠道进行借款或者还款操作的话,那么就需要提供与此相关的电子转账记录以及聊天记录等电子文件;
此外,如果有第三方知情人士能够证实借款事实的真实性,您也可以申请他们出庭为您作证;
最后,如果涉及到借款金额的鉴定问题,例如借款合同的真伪鉴定等,可能还需要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另外,如果需要对借款现场进行勘验,比如借款发生的地点等,您可以请求法院组织人员进行勘验,并出具相应的勘验笔录。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各类证据均须经由法院查证核实后,方可被视为认定事实的有效依据。
因此,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议您尽早提供上述所需证据,以便于支持您的诉讼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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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8: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