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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如何分担婚内债务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程序中涉及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负债事项,原先由夫妇双方基于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理应由他们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具体而言,这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债务”主要指的是丈夫和妻子为了维系家庭的日常生活或者履行对父母兄弟等亲人的供养抚育责任而产生的财务亏空。
然而,对于因某一方沉溺于非法或道德败坏的活动如赌博而产生的负债,由于该类负债并未能真正用于维护夫妇的共同生活以及家庭的正常运转,可以视为单方面的过度支出行为,并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因此,这部分债务应当由负债者本人自行负责偿还,其配偶方则无须承担相应的担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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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0: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