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抚养权可否变更抚养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抚养权的确具备可更改性。
当存在诸如抚养方因重病或残疾导致无法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未能尽职尽责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存在针对子女的虐待行为、以及子女年满八周岁并表达愿意跟随其他亲属共同生活等情形时,赋予另一方相应的权利请求改变子女抚养权。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将秉持着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宗旨,全方位、多视角地审慎考虑各方面因素,以作出是否变更抚养权的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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