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条件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变更,主要具备以下几个法定条件:
首先是原抚养方出现重要疾病或残疾状况,导致其无法继续承担起抚养责任; 其次是原抚养方未能尽到应有的抚养义务或者存在虐待儿童的恶劣行径; 再者,当子女年满八岁以后,如果显示出明显的意愿倾向于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并且该方亦具有抚养实力的话; 最后,但并非最小化的,就是只要存在任何对子女身心健康状况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例如抚养方从事非法活动、染上恶习等等,都可成为抚养权变更的原因之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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