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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变更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之后,如需申请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通常需要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情形。
例如,负责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遭受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起抚养责任;
又或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能尽到应有的抚养义务,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抑或是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环境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等等。
若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另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基于保护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同时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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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6: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