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会有一些什么内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裁判文书通常涵盖了如下关键性的信息要素:
首先,它将详尽无误地列明原被告双方法律主体的基础信息,诸如姓名、性别、年纪及居住地址等等。 紧接着,法庭会对此次离婚事件的缘由及其事实根据进行详细的阐述解释。 然后,裁判文书会对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权益进行明确的划分处理,例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各类资产。 此外,裁判文书还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包括抚养方与非抚养方各自应享有的权利以及所承担的相应义务,如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探望权的具体规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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