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离婚孩子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女性怀孕期间,原则上由男方提出的离婚申请是被禁止的,除非女方主动提出或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若夫妻双方最终选择离婚,那么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通常会偏向于女方,这主要是由于孕期以及哺乳期内的婴儿更加依赖母亲的照料和关爱。 然而,若女方存在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例如患有严重疾病、存在不良生活习惯等,那么抚养权则有可能交由男方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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