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判给哪方可以让孩子决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子女已经达到了法定年龄八岁之际,他们的个人主观意愿便开始成为父母离婚过程中,判定谁来享有对他们的抚养权这一重要问题时需要考量的关键要素之一。
然而,无论是从法理还是司法实践来看,子女的意愿都无法独自决定抚养权的最终归属。 相反地,法院将充分考虑到父母双方在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上的优劣势,以及子女所处的生活环境等多个维度的综合性因素,以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子女能够毫不含糊地表述出他们愿意追随某一方共同生活的意愿,并且该方同时还具备着优越的抚养条件,那么这样的事实无疑将会对抚养权归属的判断产生更为重大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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