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案件可以起诉几次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变更抚养权官司的法律诉讼次数并未有明文规定进行制约。
然而,通常来说,除非出现了相当且重大的状况变动,否则法院并不倾向于支持再次提起诉讼以变更抚养权。 例如,若抚养方因突发重疾而无力继续照料子女; 或存在对子女实施虐待的行为,抑或是子女已经表示出强烈意愿希望随另一方共同生活等等。 在此种情形下,法院将全面衡量多种因素,以确定是否有必要重新确立抚养权方面的事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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