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抚养费支付到几岁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对于未成年孩子的抚育费用应持续支付至其年满18周岁为止。
但是,若子女已经年满16周岁尚未达到法定年龄18周岁,并且能够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主要生活来源,同时还能够保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准,那么父母便可以考虑停止向他们提供抚养费用。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子女虽然已经成年却仍然无法独立生活,例如正在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学历教育,又或是由于身体上的残障或其他非主观因素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父母依然需要承担起必要的抚养责任,继续支付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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