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精神疾病离婚孩子怎么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在此情形下进行离婚诉讼时,对于子女的判决往往将以最大程度保护子女权益为准则做出决策。
假如患病一方所患病症严重损害了其抚育子女的能力,例如无法构建稳定舒适的生活环境,或者不能有效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那么法院可能将子女的抚养权判归另一方所有。 然而,若患病一方的病情相对较轻并且具备足够的能力来照顾好他们自己以及孩子,亦有可能争取到抚养子女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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