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案件中发生女性无法承担抚养费用的情况,首先最佳做法应为尝试与男方进行友好且善意的沟通,看是否有可能达成更加合理的抚养费支付方案或者在原有的基础上予以适当的调整。
倘若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那么位于弱势地位的女方则可选择向法庭提出变更抚养费支付条件的申请。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女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和评估,并最终作出公正的判决。 然而,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女方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以支持其无力支付抚养费的主张,例如收入下降的相关证明文件、重大疾病的确诊报告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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