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停止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离婚双方需承担起对子女抚养的法律责任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然而,若孩子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却尚未到达十八周岁这一法定年龄,并且已经能够通过自身的辛勤劳作获得较为稳定的生活来源,且足以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标准的话,此时父母则有权选择终止向孩子提供抚养费用。 除此之外,当孩子在成年之后却依然无法独自生活时,例如尚处于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学历教育中,或者由于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等非人为因素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生活所需,那么作为父母仍然需要继续履行支付抚养费用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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