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呢?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 办理依据:
《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681号通知 办理对象及范围:
本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的单位和个人 提交材料: 1. 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5.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办事程序:
由居委会专职协管员负责,首先检查出租房屋状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居住或经营生产的安全条件。然后将检查符合条件的,收齐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流管办办理。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费用情况:
为地税代征5%的出租房屋税 各地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可是会有不一样,建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了解一下,如果您对这方面的内容希望了解更多,您可以登录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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