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期间小孩抚养费给多少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分居的特殊时期内,关于孩子所需的抚养费用,要全面结合多个具体因素进行合理评估与确定。
一般的衡量依据主要包括子女当下的实际需要状况、父母双方的经济责任承担能力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状况。 若父母具备固定的经济来源,那么抚养费用便可按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进行支付; 若是需负担两位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则比例可适度提升,但一般情况下不得超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倘若父母并无稳定的经济收入,那抚养费用将参照历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根据上述比例进行相应的计算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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