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后多久可以起诉变更抚养费的诉讼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裁判之后,提出更改扶养费用的诉讼方面,并未设定明确且固定的截止期限限定。
倘若抚养一方的个人或家庭总收入大幅度降低,或者子女的日常生活所需显著上升,甚至当地的经济及社会环境遭遇大幅度的改善等一系列因素,致使原先约定的扶养费用不足以支持子女的实际生活与学习需求,再者,若支付扶养费用的一方其经济条件已经发生了极大改变,以至于无法继续按照原有的金额支付扶养费用,那么此时便可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变更扶养费用。 不过,我们还是建议在这些情形发生变更后的适当时间段内进行申述,以便有效地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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