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监护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欲申请监护权者,通常需向被监护人居所地所属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倘若涉及人员对于指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指定监护人。 在申请过程中,务必详细阐述申请理由及相关事实情况。 法院将依据被监护人的实际状况、申请人的监护能力以及其意愿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最终的监护人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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