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能否变更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之后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事宜,法律明确规定了其抚养权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在实际生活中,若直接负责照顾孩子的一方因患上严重疾病或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起抚养责任,或者存在故意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儿童等恶劣行为时,另一方则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抚养权。 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都必须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首要考虑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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