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变更一定要去法院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问题并非必须诉诸法院解决。
在平等、自愿且充分考虑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若父母双方已达成一致变更抚养权的共识并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内容,便可避免闹上法庭之苦。 相反地,倘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亦或是在达成协议后有一方拒绝或无法严格履约时,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以改变抚养权归属则势在必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