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双方怎么承担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子女离异后,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问题,一般情况下应首先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来解决。
若是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则可申请由相应司法机构依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行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程度、父母二人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方因素来作出最终的判决。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而言,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一般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计算并支付。 而当父母需同时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时,其所支付的抚养费用比例则可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所需支付的抚养费用金额则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依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得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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