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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双方互相起诉离婚怎么处理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夫妻双方相互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会全面考量他们双方所提出的要求、呈交的证据以及婚姻的实际状况以作出最后的裁决。
首先,法院将会对夫妻间的感情生活是否确实处于完全破裂状态进行细致入微的审查,若判断认为这种破裂已经真实存在,那么接下来就会着手处理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承担等相关事宜。
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上,法院会依据子女的实际年龄、心理意愿、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多重因素来确定最终的抚养权归属。
至于财产分配的问题,一般而言是遵循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进行,即将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与各自独有的财产区分开来并给予合理的分配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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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3:5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