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不抚养小孩,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需起诉被告未尽到抚养子女之义务,建议您提前做好以下证据资料的备妥工作:
首先,您应收集并提供被告未能全面履行抚养职责及义务的佐证材料,例如被告长时间疏于照顾孩子或未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用等情况的相关证据; 其次,您还需提供关于孩子日常生活、教育以及医疗开支方面的详细证据,从而直观反映出在抚养孩子过程中所产生的必然成本; 另外,如果存在有证明您独自承担起了抚养孩子的全部责任和压力的证人证言的话,这将对案件的审理进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除此之外,与被告就抚养事宜进行的动态沟通记录,诸如短信往来信息、微信聊天记录等,对于证明事实真相同样具有一定实用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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