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抚养费用支付的标准问题通常是参考子女的现实需求状况、父母亲双方的财务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准来进行明确规定的。
对于具有稳定正常收入的情形来说,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之间来进行计算并支付。 如果需要承担两个或更多个子女的抚养费用,那么这个比例可以适当地予以提升,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他们每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则可以通过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与之相似行业的平均收入作为基础,然后参照上述的比例来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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