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孩子几岁才有发言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诉讼离婚期间关于子女的发言权力分配问题,一般情况下,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其父母亲决定结束婚姻关系之际,其个人意愿将在抚养权归属的裁决过程中得到法院的充分尊重与考量。
因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的认知能力以及独立思考的能力,他们对于选择跟随哪一位家长共同生活的意愿,无疑将会对法院最终作出的判决结果产生深远的影响。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尽管孩子的意愿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它并非是决定性的唯一因素。 法院在进行裁决时,仍然需要全面考虑诸多其他相关因素,例如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环境等等,以确保能够为孩子创造出最为有利的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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