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监护资格的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机构都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例如其他依法具备监护权的相关人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自治委员会等均有权提出此类请求。
之后,法院将针对这一申请展开深入细致的审理过程,主要涵盖对监护人行为规范以及被监护人实际状况的全面评估与调查。 接下来,法院将会邀请各方参与听证会,聆听并收集各方面的观点及证据材料。 最终,法院将根据所掌握的事实真相,依照法律法规做出是否撤销监护权的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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