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抚养权在女方男方能要回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方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有权利要求更改孩子的抚养归属状况的,然而必须达到一些必要条件后才能得以实现。
例如,当女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失去劳动能力,无法继续承担起照看和培育子女的责任时; 又或者女方未尽到作为母亲的应尽职责,甚至存在着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时; 再者,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自己表示愿意跟随男方共同生活,并且男方具备抚养他们的经济实力和实际能力等等。 总而言之,男方想要成功地改变孩子的抚养归属状况,就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这样做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更为有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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