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说好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之际,已经明确约定了抚养费的相关事宜,然而对方却拒不遵守,对此种情况下,建议首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并告诫其履行应尽之责。
如若通过友好协商仍未达成共识,您有权诉诸法律途径,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追讨所欠付的抚养费用。 在此过程中,法院通常会依据离婚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以及子女的实际生活所需,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须知,抚养未成年子女乃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任何理由都无法成为其逃避支付抚养费的借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