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抚养费每月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应依据子女实际生活所需、父母双方所能承受的经济压力以及当地整体生活水准而决定。
若夫妻中的一方有着稳定且持续的收入来源,那么其所应承担的子女抚养费用可按照其当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计算支付。 然而,若需要负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则支付比例可以相应地予以提升,但通常情况下,这一比例不应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如果夫妻双方均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所应承担的子女抚养费用便需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依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