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纠纷是以谁的名义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抚育费而产生的纠纷案件往往是以尚未成年的未成年子女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并由直接照料他们日常起居的一方代表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到诉讼活动之中。
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未成年子女能够得到他们应得的抚育费用,从而满足他们在生活、学习以及健康等各方面的正当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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