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结束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关系中,子女抚养费用的给付通常应履行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止。
然而,若子女已年满十六周岁而不足十八周岁,并且其能够通过自身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还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准,那么父母双方可以考虑停止支付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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