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子抚养费给不起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之后,某一方因为某些缘故无法按规定日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时,首先应当尝试与另一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以便深入了解具体是何种原因造成了支付上的延迟,并且积极寻求共同解决此问题的途径。
若双方经过协商仍然未能达成共识,那么便可向当地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在此情况下,法院将会采取一系列必要的法律手段,例如对对方的银行账户进行详细调查和冻结,或者将其财产进行依法查封及拍卖等行动,目的在于确保所有应当支付的抚养费用能够顺利得到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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