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民法典律新规定离婚孩子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的法律适用,需遵循如下标准:
首先,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应由其母亲亲自监护抚养为主导原则; 其次,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但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充分共识以致无法协商解决的,应由人民法院按照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裁决决策; 最后,对于年满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我们应该充分考虑他们的个人意愿,尊重新生代的自主选择权。 在离婚后,无论子女究竟由哪一方来实际负责直接抚养,另一方都有义务参与并支付或承担一部分的抚养费用,具体的资金额度以及抚养期长短则需要双方自行协商满足; 如果双方在这方面仍然存在分歧未能达成共识,最终的赔偿金额及期限将会由当地法院以依据公共利益做出公正裁定。 在此之前所达成的协议或判决不影响子女在未来生活中的特殊情况下,向父母双方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与判定制定方案之外的合理需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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