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离婚之后,不能够有任何理由而不履行支付孩子抚养费用这一义务。
抚养子女乃是作为父母的法定职责。 抚养费用的支付主要是为了确保孩子们能够享有良好的生活条件、优质的教育资源以及健康快乐地长大成人。 若是某一方没有按时足额承担其应尽的抚养费用,不仅仅会对孩子们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同时也严重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