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组织结构,企业组织内部各个有机构成要素相互作用的联系方式或形式。
问题 | 股东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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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股东出资概述股东出资是公司成立的的基本前提。我国新《公司法》废除了公司成立的固定资本制度,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即股东的出资额对公司而言,是其注册资本的总数。股东的权益也因出资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在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且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在股份有限公司,除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外,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因此股东的出资关乎公司和股东自身。 二、股东出资类型1.货币出资货币出资是股东出资最常见也是最为方便的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公司设立登记时,在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2.实物出资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实物出资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股东拒绝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则其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三、股东出资的意义1.对公司股东的出资额的总和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若股东不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就会造成公司注册资本不实。公司可能面临着必须减少注册资本登记,否则公司可能面临被处罚的危险,其次,一旦公司被迫减少注册资本,可能会与公司股权受让人发生争议,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对股东出资是股东身份确认的前提,股东的出资额就是股东的身份证,出资额的多少从根本上决定股东的权益。在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在股份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除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外,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因此若股东不按时、足额缴纳出资,其股东身份会受到影响。 四、出资不实和抽逃出资后果1.民事责任
2.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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