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比例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完成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子女抚养费用支付的具体比率往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作为指导: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父母而言,他们每月需要承担的抚养费用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他们月总收入的20%-30%来计算。
如果家庭需要负担两名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抚养费用的比例可以适度上调,然而,总体来说,这笔款项不应超出月总收入的50%。 如若父母双方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则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应当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依据,参照上述方法进行计算。 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我们主张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定期进行,当然,若有特殊情况,也可以考虑一次性支付完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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