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用的裁定往往是基于诸多要素的全面考量之后作出的决定。
首先,法定的主要考量对象为子女的现实需求,这其中涵盖了其生活所需、教育培养以及医疗保健等等各类正常花费。
随之而来的就是父母双方所能承担的经济负担程度,这涉及到他们的收入水平、财产状况等多方面的信息。
至于最后一个重要因素,那便是当地社会的生活水准。
综上所述,如果拥有稳定收入的话,父母应该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标准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而对于同时要承担两个或更多孩子抚养责任的家庭,这个比例可以适度提高,但是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若没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就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