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有错离婚有两个孩子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法律条款规定,在涉及离婚事宜的案件中,若双方家长就关于孩子的养育事项产生分歧且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人民法院将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参照最为有益于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最终裁决。
此项原则揭示出,法院会从多个角度出发,全面地评估各种可能性,其中包含但不仅限于父母双方的经济实力、抚养孩子的实际能力、彼此之间的亲情关系以及子女的年纪大小、身体健康状况以及个人意愿等等。 倘若男方因为某些过失而导致了婚姻关系的破裂,同时又牵涉到了有关子女抚养权的重大问题,那么法院在做出裁决时,将会深入研究以上所列各项因素,然而,仅仅因为男方存在过失,它并不能自动成为子女抚养权分配的直接决定性因素。 法院的首要任务,始终是确保能为子女提供最佳和最有利的环境和条件,符合他们的最大利益。 因此,即便男方存在过失,只要女方能够充分证明自身具备足够的抚养能力,并且是最适宜担任子女监护人的合适人选,那么她仍有机会争取到一名或者两名子女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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