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女方各带孩子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若男女双方各携带一名子女,法院将会依据具体情形予以裁决抚养权归属事宜。
首要考量因素为子女年纪:若子女尚未满两周岁龄,此时通常由母亲亲自照料; 若子女年满两周岁,生父与生母理应对抚养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如若无法达成分歧共识,则法院会综合各项因素,以最利于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做出裁判。 倘若子女年龄已逾八周岁,司法机关还会尊重并参考子女本人真正意愿。 故此,最终裁定结果需分别考虑到子女年纪、双方抚养能力、子女个人意愿(若已满八周岁)及何种方式最为有益于子女身心健康等诸多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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