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有俩孩子该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法官会结合诸多因素进行分析与评估。
首要的考量要素包括了孩子的年龄、意愿及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经济条件等方面。 当孩子尚处于年幼阶段时,法官可能更多地偏向于将监护权赋予能够更加细致周到地照料其日常起居的一方。 若是双方提供的抚养条件相当平衡,那么可以考虑各方各自主抚其中一个子女。 然而,倘若存在需要被特殊考虑的情形,例如某一方身患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良习惯或抚养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那么法庭很有可能会决定让另外一方全权负责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孩子的个人意愿同样会被纳入考虑范围之内,尤其是对于那些已经具备一定认知能力的大龄儿童而言。 此外,法官还会对父母双方的职业稳定性、经济状况以及家庭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 最终的判决目的在于确保孩子们能够在一个稳定且健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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