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不孝顺离婚孩子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及到离婚过程中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处理方式,首当其冲所要优先考量的便是子女的最大利益。
当子女尚未达到两岁的年龄之时,应以母亲直接抚养为主导; 一旦子女年岁超过两周岁却依旧未能就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结合实际情况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的原则做出合法裁决。 若时光荏苒至子女年满八周岁,司法机关亦会充分尊重他们自身的真实意愿。 假如男方存在着不尽孝道的行为,这无疑将会对他身为父亲应该承担的责任及抚养能力构成严重威胁,进而波及到子女的最佳利益。 然而,院方在发表判决结果时,必定会审慎地综合衡量所有相关因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父母家庭经济状况、养育能力、子女情感依托关系以及子女个人意愿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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