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明文规定,若夫妻离婚后某个孩子决定由其中一位亲生父母即监护人直?抚育,那么孩童的其他一位或几?监护?必须承担起某些或者全额的抚育费责任。
关于抚育费用的确切数量以及支付的频率周期等方面的问题,这应该经过两位监护人之间的友好协商得出最终的共识;
如若他们仍然达不成妥协,那么最终的处置权在公平公正的司法机关手中——也就是由他们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决断。
再者,孩童在遇到紧急情况、正当理由的时候,有权向任意一名或者多名监护人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预定金额的合情合理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