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起诉孩子探视权受侵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父母中的任何一方限制或禁止另一方对子女进行正常探视,则需自该行动发生之日起三年之内向法庭提出诉讼请求,并请求法庭采取强制性措施以恢复合法的探视权利。
2.请务必前往子女实际监护人所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以启动诉讼程序。 起诉时应详细附上起诉书和对方所制造的法律障碍或严厉阻止探视行为的证据资料。 3.当您成功通过立案程序之后,按照法院所规定的期限,及时补充与案件有关的其他必备资料信息。 开庭日期临近之际,务须备妥文件资料,准时出席庭审现场,积极参与法庭质证环节以及整个开庭过程的辩论环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