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领结婚证孩子的抚养权应判给哪一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上,是否领取过结婚证书并不主要决定性的因素。
在具体的情况中,法院通常会依据如下法律条款进行裁决: 第一,对于两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他们通常由母亲照顾。 第二,如果父亲和母亲协商同意让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跟随父亲生活,并且这种选择不会给子女成长带来任何不良影响,那么这个观点将会得到法官的认可。 第三,当涉及到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时,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希望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将优先享有抚养权: 首先是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它因素失去了生育能力; 其次就是子女长久以来一直跟随着他/她生活,更换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子女的身心发展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 再次假如某一方没有其它的子女,而另一方则有其他的子女; 最后,如子女跟随某方生活有利于对他们的成长,但对方却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问题,这样的话都不适宜与子女相处。 第四,当父母双方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跟随父亲或者母亲生活产生争执时,应该听取子女的意见作为重要参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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