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之规定,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未能直接承担抚育责任的父亲或母亲拥有与该子女进行探视的合法权益,而另一方则负有积极配合及协助之义务。
关于如何具体行使这一探视权,包括探访方式和探访时间等要素,均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决定;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则应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一旦发现父亲或母亲的探视行为可能对为子女的心理和生理健康构成不利影响时,相关主体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终止其探视,但特定期限届满且消除了原有的中止事由后,仍需要恢复之前已经暂停的探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