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抚养费应如何计算和支付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子女的抚养费用应按照约定遵循规律地进行定期支付;
当具备相应的条件时,也可以选择一次性发放该笔费用。 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应由父母双方进行深入探讨与协商,如若协商未果,无法达到共识,则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由法院根据子女个人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社会的整体生活水准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确认。 在此过程中,如果存在有稳定工作收益的情形,那么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按照父母每月工资总额的20%到30%计算得出。 然而,若需同时照顾两位及以上的子女,抚养费用的比例可以适度提高,但不可超出父母每月总收入的50%范围。 关于没有固定工作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用的金额则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工资收入,再依照上述计算公式进行估算。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上述抚养费用的比例还可以进行适当调整或降低。 然而,无论经济状况如何,只要子女依然未成年或是无法独自生存,父母都必须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并且需要按时缴纳抚养费用。 具体来说,若子女年满16周岁但不到18周岁,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日常生活所需,且能保证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就可以考虑停止提供抚养费用。 然对于无法单独生活的成年人子女,父母仍然需要担负起抚养的责任,并继续支付他们所需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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