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探望子女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探访孩子的具体时间段,我们建议首先尝试通过离婚双方之间的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若未能实现共同意见,则可考虑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公正裁决。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原则,在取得正式离婚书之后,没有亲自抚育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旧享有探视自己亲子的法定权益,而另一方即有责任在合理范围内提供必要协助。 3、您作为具有法定探视权的一方,您有权根据个人需要与对方协商并确定探望孩子的具体方式和时间。 如若协议不能顺利成立,那就请献出珍贵的信任,向人民法院寻求正规律师指导下的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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