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净身出户,还需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在离婚诉讼中选择了所谓的“净身出户”的法律策略时,这种行为往往只针对于该事件中的当事人双方,并不涉及子女这一关键因素。
然而,抚养子女是法律赋予每位父母的神圣职责,即被称为“天职”。 所以,即使一方在离婚时选择了“净身出户”的方式,其在法律上仍然需要承担起子女的抚养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家庭亲子之间的紧密联系不会因为父母婚姻破裂而消失。 在成功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无论是子女被父亲或母亲领养的情况下,他们始终都是双方父母的亲生骨肉。 在这个阶段,父母仍然享有并承担着抚养及教育子女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孩子由其中一方进行扶养,另一方则有责任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支出。 具体的付出程度和时间跨度,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达成共识; 如若无法达成明确的协议,则将由法院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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