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后男方阻止看孩子,能否报警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若离婚后男方拒绝女方探视子女,这样的情况下,女方是有权选择报警解决这一纠纷的。
然而,要强调的是此类问题通常被划分为民事领域范畴,因此除非涉及到重大刑事案件或紧急安全威胁等个别极端情况,警察机构一般不会直接介入并进行管理和干预。
对于离婚后无法接触子女的女性,如想要探望孩子却遭到配偶及其家人的无理阻挠或者以其他名义拖延,她们有权依据已经签署生效的法律文书——例如判决书、调解书或是离婚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经过尝试与当地社区居委会等机构进行协调沟通仍未能达成妥善处理方案,她们亦可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也只能采取类似于排除妨碍行为的方式来保护孩子的权益,而不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实施强制手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22: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