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既无取得抚养权也未承担抚养责任的任何一方,均须依照法律程序,按时足额支付子女享受生活、接受教育所需的必要费用。
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不会因为婚姻的结束而消失或淡化。 即便是在离婚之后,那些无法亲自抚养孩子的父母,仍然被认定为他们的子女的合法监护人,并负有对他们的抚养和教育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其次,若有家长未能依约履行给付孩子抚养费用的义务,那么事实上正由另一方照顾孩子的父母,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可以将原本签署的相关协议作为举证材料,并请求法庭裁定被告应尽的其他正当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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